
1、保護規劃的含義
開發滑雪場地的保護規劃有兩方面含義,即對“環境、資源的保護”和對“開發建設的保護”。兩者的“保護”,應在不同地域,不同背景,權衡根本總體利害的情況下,采取“并舉”和“平衡”的方針。過分強調一方面,都是不利的。在盡力促使不損壞或少損壞總體自然環境的前提下,開發建設滑雪場,在開發建設中進行科學的監督與管理,使之受損壞的地藐、環境得以盡快恢復。另一方面,保護滑雪場的開發建設在少損壞,或者不損壞自然環境的情況下能順利持續進行。
2、對環境、資源的保護
(1)滑雪場的主要環境問題
①滑雪場中的基礎設施建設、開發雪道可能需要伐樹、修整或改變土地形態,還可能會損壞地藐、植被。
②滑雪游客的增多,對交通車輛、供暖、服務設施的需求量增大,會導致對環境、空氣質量及水質的污染,增加交通噪聲,對人文環境形成影響。
③游人的任意采摘花草、折損樹林,捕捉動物、昆蟲、鳥類形成對生物鏈的影響。
(2)保護規劃的內容
①建立生態旅游環境資源保護性規章法規,有章可循。
②開發滑雪場盡量與原有設施和其他景點設施相結合。應嚴格控制在“不損壞或少損壞自然環境,即便損壞了環境,亦應在短期內恢復”的原則進行。
③在滑雪場各項施工過程中,特別是滑雪道的定位,要盡量避開林地及大動土方工程,需要砍伐的珍貴樹木,盡量移植。
④重點地域內應禁伐、禁采、禁摘、禁挖、禁捕……,依法保護“原始”環境資源。必要時可設立“禁區”。
3、對滑雪場開發的保護
(1)滑雪場的建設、運營,資金消耗較多,故在滑雪場開發建設中要求有良好的投資環境和運營環境。
(2)滑雪場的開發建設涉及領域廣、部門多,與林業、土地、交通、水文、氣向、環保、工商、公安、城建等部門都會有工作關系,需要各部門的共同支持與協調。